年前告退能否当发岁暮?
发布时间:2022-03-06 15:58 浏览次数:次
1. 劳动者和用人单元正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商定,按照绩效查核确定岁暮数额或者按照老例每年都发放岁暮。如许的岁暮可视为工资,那类环境下岁暮是不克不及少给劳动者。劳动者去职后,用人单元领取的,能够视为拖欠工资。
劳动关系解除或者末行时,员工月度、季度、岁暮等领取周期未满的工资,按照员工现实工做时间合算计发。
2. 劳动者和用人单元签定的劳动合同外未给劳动者发放岁暮、发放数额、以及发放对象的,那些励该当视为福利,岁暮给不给劳动者取决于所正在用人单元。若是岁暮视为福利的,用人单元能否发放,都是由用人单元做从。
用人单元依法制定的规章轨制,正在发放年度绩效金时两边未解除或末行劳动合同的,不夺发放年度绩效金。该能否无效?
答:该规章轨制未违反法令、律例的强制性,当属无效。正在发放年度绩效金时两边未解除或末行劳动合同,劳动者请求用人单元领取年度绩效金的,一般不夺收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