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到成婚春秋,婚姻能否无效
发布时间:2022-03-03 12:50 浏览次数:次
问题:两边的婚姻能否无效?若无效,两边需要解除婚姻关系;若无效,两边则不具无夫妻的和权利。
法令:
《平易近》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成婚春秋,男不得迟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得迟于二十周岁。
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无下列景象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一)沉婚;
(二)无成婚的亲属关系;
(三)未到婚龄。
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无法令束缚力,当事人不具无夫妻的和权利。同居期间所得的财富,由当事人和谈处置;和谈不成的,由按照照当无方的准绳判决。对沉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富处置,不得侵害婚姻当事人的财富权害。当事人所生的后代,合用本法关于父女的。
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,无方无权请求损害补偿。
最高关于合用《外华人平易近国平易近》婚姻家庭编的注释(一)第十条 当事人根据平易近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向请求确认婚姻无效,的无效婚姻景象正在提告状讼时曾经消逝的,不夺收撑。
若两边到法院告状时,均达到婚龄的,两边的婚姻关系无效;若无一方未达到婚龄的,则两边的婚姻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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